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崔玉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民生事业夯实执政之基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提出了设立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等改良工人待遇的主张。瑞金时期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设专章规定了社会保险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务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要求,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毛泽东同志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强调恢复社会生产以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强调:“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只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才能守住人民的心,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不断健全。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四是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经过持续奋斗,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00元增加到35100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更多改革成果可及性增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增进民生福祉的物质基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民生保障。第二,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第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第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特别是不断完善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不断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保持吸引外资“增量提质”态势(人民时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久前,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已超过2021年全年。外资看好中国、投资中国,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市场的超强韧性和巨大吸引力。
在“稳存量、扩增量”的基础上,我国外资“提质量”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引进外资促进了关键领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已成为吸引外资的“主引擎”。其次,外资的来源更多元。来自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市场的认可度也不断提升,投资不断增长。再次,外资的区域分布更合理。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资吸引力逐渐增强,外资流入增速分别为28.6%和24.6%。可以说,我国吸引外资在2022年实现逆势增长,出现了“增量提质”的态势,充分表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
吸引和利用外资“增量提质”良好局面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源于我国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的市场、稳定的社会大局、长期向好的经济基本面等综合优势,也因为我国毫不动摇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高水平开放举措,切实保障了外资对安全、回报和市场的期盼。在坚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方面,2022年,我国连续第六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比2020年版增长了近20%。在坚持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方面,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深入清理、修订和废止了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不符的法规文件;积极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不断深化。在坚持对接高标准规则方面,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继续推进多个自贸协定的谈判和升级进程。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跨国投资者分散风险考量明显上升,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内新增投资呈分散趋势。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实现经济运行总体回升,要求我们切实稳住吸引外资的基本盘,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外企国民待遇,坚定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新趋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机遇,优化外资来源结构;要继续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高标准、绿色低碳等领域,均衡外资产业分布,让我国成为更富吸引力的投资热土。
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过去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只要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就能保持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高凌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