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台企快服贷”破解中小微台企贷款难 42家台企获逾6000万元支持******
中新社福州1月30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正发力破解中小微台企贷款难点。福建省商务厅30日通报,截至目前,42家台企获得“台企快服贷”约6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福建是大陆台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最密切的地区之一。目前,福建有台企1.1万多家。
以往中小微台企遭遇融资难的最大问题,是经营上不具备规模,也没有足够的担保品,同时大陆对于台企在台湾征信等方面信息获取上也存在较大困难,金融机构给予其授信的信心不足,融资不易。因此,“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台企反映突出的问题。
去年,福建省商务厅等机构主动服务商务领域中小微台企融资需求,持续推动落实“台企快服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为台企融资提供支持。目前,福建已建立服务对象企业池,并采用名单制动态管理,支持信用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台企争取“台企快服贷”。
福建已有2家银行发放了“台企快服贷”,分别是厦门银行向22家企业放款约4200万元,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20家企业放款约2000万元。
福建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台企快服贷”平均年化利率低至4.1%,为解决台资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作出积极探索。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台企快服贷”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更加积极主动服务中小微台企融资。(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