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研究生考试今日开考 各地优化服务为研考护航******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天(24日)开考,各地各校纷纷行动起来,以各种暖心服务助力考生。
江苏:“苏青驿站”服务研考考生
正在办理入住的是安徽籍考生陈倩倩,今年研考她选择在南京借考。在网上关注到江苏推出了“苏青驿站”,为异地借考考生提供住宿便利等相关服务后,陈倩倩第一时间提交了申请。
南京江北新区团工委工作人员米阳:我们在后台会有专人来审核,只要青年符合我们所需要的条件,即可在一天之内回复审批入住。
今年,根据教育部的部署,考前返回报考点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借考。江苏团省委发动全省13个地市考生考点附近的33家“苏青驿站”和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异地借考考生提供住宿便利、考前减压等相关服务。考生通过江苏团省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即可。
方便考生 各地优化考生出行食宿等服务
为方便考生,各地在考生出行、食宿、卫生、环境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一些地方和考点表示将为考生提供午餐等。
中国计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餐饮管理部主任孟应雷:我们严把原材料的验收关,全程监督食材制作过程,确保食材既安全卫生,又营养美味。我们在各个考场设立了爱心姜汤,确保第一时间将热腾腾的免费爱心餐送到每一名考研学子的手上。
(总台央视记者 潘虹旭 李墨白 江苏台 李志阳 徐泽城 浙江台)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