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长城古村腊月见闻:观长城 品美食 享年味******
(新春见闻)冀北长城古村腊月见闻:观长城 品美食 享年味
中新社秦皇岛1月12日电 题:冀北长城古村腊月见闻:观长城 品美食 享年味
作者 肖光明 李洋
从进入中国农历腊月开始,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董家口村村民孙志伟就忙碌起来。选羊、腌制、生火、焖烤……一整套繁琐的工作,孙志伟已驾轻就熟。
20天来,孙志伟烤了30多只整羊。“今年腊月格外忙碌,这都是长城带来的福气。”孙志伟说,他和妻子盘点计算,春节前,一家人将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
董家口村位于秦皇岛市北部山区,长城脚下,这里以长城边墙雕花图案形式多样而著称。全村共有130余户,400多人。之前,由于地处深山、交通不便,尽管拥有长城美景,却让很多游客望而却步。如今,平坦的公路直达村落,村里的烤羊也成为远近闻名的特色美食。
临近春节,游客接踵而至。11日9时,董家口村的街道上热闹起来,来自秦皇岛市区和外地的游客络绎不绝。上午爬长城,中午吃烤羊,已成为游客们的标配。
腊月里,秦皇岛市民李吉天每次招待外地朋友,都会提议到董家口村游长城,品特色美食。“长城脚下,摆酒话桑麻是一件乐事,在这里过年也会成为外地客人的美好记忆。”李吉天说。
来此游览的上海游客王文利是第一次看到长城。他表示:“真是雄伟壮观,能在春节前来到长城脚下,不虚此行。”
河北省秦皇岛市保留着223.1公里的明长城,集滨海长城、海上长城、平原长城、高山长城、河道长城等精华于一身。
中国官方于2019年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作为长城文化资源大省的河北省是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建设区。
秦皇岛市在编制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秦皇岛段)建设保护实施规划》基础上,规划建设山海关关城防御体系文化展示园、板厂峪长城文化展示园2处核心展示园,11处特色展示点。同时,规划了山海关中国长城博物馆(暂定名)等国家级和省、市级项目33个。目前15个重点项目已建成,其它项目均在快速推进中。
据秦皇岛市海港区旅游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张超介绍,海港区打造了全长176.58公里的长城旅游公路,贯穿北部山区40余个村庄,将20余个旅游景点相串联,形成旅游景观环线。
沉睡的长城资源被激活,成为这些长城脚下村落发展的金字招牌。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长城村66岁村民于文龙家,自家饲养的散养猪受到游客热捧。提前预订,现宰现吃,成为游客乐享年味的别样节目。“守着长城过年,吃了美食过节,看到客人们来这里体验年味,我也很开心。”于文龙说。(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