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高价仍旧满房 三亚旅游迎加长版旺季******
火爆的三亚旅游市场在春节假期后依然延续。1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家旅游平台了解到,春节假期一些动辄五六千元一晚的高端旅游酒店在节后房价仍处高位,部分热门酒店甚至还处于满房状态,而这样的情况将一直持续至正月十五。
部分酒店仍售罄
“节后这两天来亚龙湾的游客依旧很多,我们每次开车出亚龙湾都要排半个小时的队。”在三亚度假的游客蒋瑞(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本以为过了春节错峰游三亚的游客会少一些,酒店会更好订,其实不然。
“因为将近三年都没有好好地旅游,所以我们计划订个比较舒适的酒店,但没想到稍微高端一点的酒店房源都很紧张。”蒋瑞说道。北京商报记者在携程旅行App上看到,三亚亚特兰蒂斯酒店1月31日-2月3日均已无房间可以预订,2月4日-5日的海景双床房、海景大床房等房型显示已售罄;无独有偶,三亚艾迪逊酒店1月31日-2月1日的所有房型均被订满,2月2日也有部分房型显示被订完。
价格方面,一些热门酒店的房价在春节假期后仍持续处在高位。北京商报记者在携程旅行App上查询到,三亚保利瑰丽酒店1月31日豪华海景房的房价为5573元/晚,海景泳池大床房的房价为7673元/晚;三亚香格里拉度假酒店1月31日豪华阁大床房的价格为5986元/晚。不难看出,即便假期已经结束,但三亚春节期间的余温还在持续释放。
除酒店外,三亚的免税市场也在持续发热。北京商报记者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探访看到,免税城内人头攒动,不少品牌店门口排起长队,部分奢侈品品牌需要排队至少一个小时才能进店。免税城内的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过年期间一直都是这么多人,不知道具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在免税城内排队等待购物的孙先生表示:“因为我们在三亚买了房,所以几乎每年冬天都会来三亚,往年免税城里的人也都很多,但我感觉今年的人更多了。”
三亚旅游酒店行业协会会长刘凯强表示,以往在节后都会有来错峰旅游的游客,但今年春节后来三亚旅游的整体游客人数相比往年要多一些,甚至比疫情前的2019年还要多。蒋瑞谈到,相比往年,今年春节三亚旅游市场的“旺季”时间更长了。
元宵节后陆续回归平价
“三亚旅游市场火热的情况将一直持续到正月十五,目前有不少酒店的房价从正月十五左右开始回落。”有酒店相关负责人透露。
北京商报记者从携程旅行App上看到,三亚亚特兰蒂斯酒店2月5日(正月十五)海景大床房的房价为3088元/晚,而1月21日除夕当晚,同房型的房价为5688元/晚;2月12日的同房型房价为2188元/晚,与除夕的房价相比,降幅超60%。同样,三亚珊瑚湾文华东方酒店1月21日翠园轩高级园景大床房的价格为6231元/晚,2月5日同房型房价为3827元/晚,降幅近40%;2月12日的房价为2195元/晚,降幅超60%。这就意味着,正月十五后部分酒店价格开始回落,陆续回归到平日房价水平。
刘凯强表示,即使会有错峰游市场,但毕竟过了春节的峰值,各酒店对春节初七以后的房价都有所下调,但这也带动了初七到正月十五期间入住率的提升。而最近价格上涨,与酒店入住率趋于满房的状态密不可分,各酒店也在用市场进行调节。
而民宿市场也有相同的情况发生。小猪民宿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来看,三亚的热度还在持续,三亚民宿价格没有大幅下滑。三亚此前也都是过了正月十五价格才会逐渐恢复。因为很多三亚民宿订单订到正月十五,所以库存比较紧张,小猪民宿平台上三亚地区最长的单笔订单订了超过90天。”
同程旅行数据显示,春节假期过后,热门旅游目的地的酒店价格略有回落,例如,三亚1月28日-31日入住的酒店均价(平均每间夜价格)降幅为18.1%。同时,机票价格在节后逐步进入下行通道。
淡季将转换经营策略
“正月十五以后,学生基本都上学了,亲子客流肯定会有所减少。接下来,各酒店可能会针对会议、团队以及时间较为充裕的度假散客做一些准备,推出一些优惠措施等吸引消费者。”刘凯强说道。
针对平季的准备工作,三亚亚特兰蒂斯酒店公关总监徐翔宇表示,旺季过后会安排部分酒店员工进行休整,同时也会针对会议、团建等进行相关布局。
不只是当地酒店企业,在线旅游平台也在积极营销。据了解,同程旅行近期上线了“旅行开年心动出发”的活动,预订三亚、西双版纳等热门目的地的酒店会有相应的优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认为,近年来,三亚的淡旺季逐渐在淡化,以往暑期是三亚的淡季,但是在近两年的暑期,三亚酒店的入住率还是比较高的。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经过三年疫情,消费者出游的需求在这个春节得以释放,也有部分消费者更青睐于节后的错峰游,从而使今年三亚的旅游市场持续火热。同时,2月6日起,试点恢复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而此时,三亚便是众多消费者出游的首选目的地。
吴丽云指出,待出境游完全放开后,可能会对三亚旅游市场有一定的影响。虽然三亚的度假设施相对完善,但服务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和不足,加之价格较贵,可能会有部分消费者选择价格较为便宜的东南亚国家,届时会分流三亚旅游市场。
北京商报记者 吴其芸/文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