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新春走基层)武汉庙会年味浓 特色农产品备受青睐
中新网武汉1月16日电 (武一力 黄立 彭辉)“嘿呦,嘿哟……”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茅庙集古街“打糍粑”摊铺前,吸引众多市民观看。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咸丰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16日开市。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购置年货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开展了唱南戏、写春联、展非遗文化等系列活动。同时,现场设立了百余家美食展销区及制作区,板鸭、腊猪蹄、柴火豆腐、糯米圆子等特色土味农产品备受青睐。
在“炸翻散”摊铺,手艺人许维桥把擀好的面饼切成长方形面片,用刀在上面划一道小口,再将面片的一头从小口中翻过去,最后放入油锅炸至金黄。“这是许多湖北人必备的传统年货。‘翻散’有着‘翻身’的寓意,辞旧迎新,展望未来。”他说。
图为“同心贺新春”兔年茅庙集庙会上的美食展销及制作区 徐一帆 摄本次庙会特设柏泉街腊味产品区,多家本土正宗腊味厂家云集。“来十斤腊肉!”武汉市东西湖区市民胡飞燕表示,腊味就是“年味”。
图为市民游客在茅庙集庙会上购买鲜花 徐一帆 摄茅庙集庙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精准“承包”市民全方位年货购置需求,并通过一系列互动体验的民俗活动、美食促销,让大家在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中喜迎新春佳节。(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