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三支箭”支持下,房地产融资行情年末“翘尾”******
中新网1月11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房地产市场的整体回暖虽尚待时日,但伴随着利好政策的全面释放,房企融资端已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2022年11月起,监管部门先后向房地产业发出“三支箭”,分别从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给予支持。以最近数据来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已然“破冰”。
资料图:城市高楼林立。 中新社记者 王东明 摄12月房企融资行情“翘尾”
2022年,各级监管部门出台的稳楼市政策持续加码,除了在需求端不断降低购房成本与门槛,房企们也等来了金融机构“开闸放活水”。
“可以将2022年分成两个阶段,上半年通过‘稳需求’来‘稳经济’,下半年通过‘保供给’来‘稳信心’。”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总结称。
其中,尤以支持房企融资的“三箭齐发”引发关注。
“第一支箭”加速落地,多家银行陆续加入支持房企融资队列密集授信。据中指研究院2022年12月中旬发布的数据,60余家银行已向超100家房企授信4万亿元。
“第二支箭”持续推进,例如,中债增进公司已出具对龙湖集团、美的置业、金辉集团3家民营房企发债信用增进函,拟首批分别支持3家企业发行20亿元、15亿元、12亿元中期票据。
“第三支箭”反响积极,“开闸”三日,便至少有8家涉房企业抛出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的计划。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2022年12月重点监测房企共涉及48笔并购交易,披露交易金额的有32笔,总交易对价约528亿人民币,环比大幅增加72.4%。
从“三支箭”的各项反馈来看,越来越多的涉房企业获得融资“灌溉”的机会。
“‘第一支箭’和‘第二支箭’普遍都圈定在优质企业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而“第三支箭”的再融资政策对于部分小规模的区域房企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无门槛地获得融资。
“三箭齐发”释放出的积极效应已毋庸置疑,也带动了12月的融资行情出现“翘尾”。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2年12月,房企非银融资为655.82亿元,环比增长34.2%。主要便是得益于11月以来,政策大力支持优质房企发债融资,多家民营房增信发债成功。
资料图:郑州某商品房销售中心展示的楼房沙盘。 韩章云 摄融资宽松态势或有望延续
“在行业供给端利好尽出的背景下,房企筹资端流动性紧张问题将得以明显改善。”中指研究院认为,改善房企资产负债计划将继续实施,2023年将延续近期出台的支持房企融资政策。
“各项融资渠道重新开闸,优质房企将重获生机,整个行业可能会迎来一波重组并购潮,行业风险有望进一步缓释。此外,增量资金对于项目端的支持和‘保交楼’的落实,将有助于稳定居民预期。”张波说。
但不应忽视的是,从2022年全年数据来看,房企全年融资总量为8240亿元,同比减少38%,2016年以来首次低于1万亿元。
展望2023年,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房企供给侧改革已渐近尾声,稳信用下企业整体融资环境或将实质性改善,央国企及优质民企更将显著受益。由于2021年以来房企发债量长期小于到期量,因此房企偿债一直处于承压状态,2023年前三季度一大波偿债潮仍需房企注意。
“2023年房企偿债压力仍较大,部分房企流动性困难风险仍未解除。”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指出,企业要抓住当前融资窗口期,更要借助融资力量拉动销售端,推动经营端流动性回暖,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问题。
正如刘水所言,供给端面临的风险归根结底需要需求端来盘活。
“市场底最为重要的观察点将回到商品房销售。”中信证券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指出,在需求侧和供给侧政策的共同推动下,商品房销售有望在明年二季度显著复苏。(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