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10月22日闭幕的中共二十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作为管党治党建党的“根本大法”,二十大党章成为新征程上全党行动的根本遵循。
这是中共党代会第18次修改党章。回顾历史,党代会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惯例。
“二十大通过的新党章是第二个百年征程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起点,决定着中国共产党第二个百年的发展道路、发展内涵、发展格局和发展方向。因此,具有奠基性和决定未来发展前程的重大历史意义。”张希贤说。
修改后的党章有“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继中共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后,中共二十大决定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在党章中写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旨在用创新的理论武装全党,更好地面向未来。”张希贤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戴焰军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说,把发展新成果写进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的体现。
中共二十大鲜明强调“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竹立家指出,“两个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实践中始终予以坚持。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将此确定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大会不仅将之写入党章,也把与共同富裕、新发展理念、“双循环”、高质量发展等有关的内容写入了党章。外界注意到这些内容都涉及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和战略部署。
戴焰军指出,上述内容相对来说都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将其写入党章,可以保证党在长时期内有明确且一以贯之的目标,动员全党要为之行动,且确保行动的政策具有连续性。
大会同意把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同意把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等内容写入党章。新党章还反映了十九大以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包括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
在戴焰军看来,把涉及党的执政地位和自身建设的内容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行动遵循,对于锻造更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有重要意义。
“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无论是研判风险挑战,还是克服前进障碍实现发展目标,都需要吸收建党百年来的重要经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斗争本领。”竹立家说。
对于全党下一步发展的突出任务,修改后的党章予以强调。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大会把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写入了党章。
“党把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为历史重任,为此进行了不懈努力。中国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国家统一是其中关键。”竹立家指出,中共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处理对台关系等作为重要任务体现在党章之中,对于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意志,促进祖国统一有着重要意义。(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